第18章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思念到极点,是件太
么好,但还是很提神。他又在办公桌前坐下,打开审讯余非英的《讯问笔录》,逐字逐句的推敲,寻找破绽。余非英的确是一个讲假话的高手,所述作案情节、涉案人,均编排得滴水不漏,不给侦查员留下追问的余地。这越加说明余非英的老道。她以美色引诱的有钱男人,肯定不仅莫老板一人;她实施的入室麻醉抢劫案,也绝不仅向东南这一起。作案目标、作案手段、作案过程及作案后对现场的处理,对赃物的转移,所有环节均证明余非英指挥的是一个有多名美貌女子和多名年轻男子相结合共同参与的入室麻醉抢劫团伙。假如像余非英所说她与林娟蓉仅仅是偶遇,整个作案过程中,她俩能如此默契地配合吗?林娟蓉会那么信任地要她把摩托车开走吗?她既然与林娟蓉带来一同作案的那个男青年是第一次碰面,她怎么对那个男青年的年龄37岁了解得那么清楚详细,但又连姓名都不知道。这完全是余非英的编造。她前面说林娟蓉自称是常德人,后来又说据她了解林娟蓉是株洲人。余非英这样颠来倒去,似乎为了证明她讲的是真话,其实她是要达到使侦查员对林娟蓉无从查找的目的。沈惠民暗暗作出结论:余非英为了保住她的团伙,把这起案子全部扛了起来。公安机关查不出别的团伙成员,查不出别的入室麻醉抢劫案,仅就入室麻醉抢劫莫老板这一起案子,她承担的法律责任就会轻得多,所以,她的口供做到了不牵连出任何一个团伙成员,不牵涉到任何别的案件。表面看来她交待出了林娟蓉、还有那个37岁的男子,其实等于什么都没有交待。因为侦查员对这两个人无从查找。 沈惠民苦苦回想余非英逃跑时的情景,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