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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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琳琅是真想教训下他了。 毕竟是自己的名字,好歹还是要多写几次才能记住的。 她起了捉弄的心思,将茶水的字全部抹掉:“刚才那本《康诰》,还有名字,再写一次给我看看。” 沈骁闻言,抬起手指接着蘸了蘸茶水,凭着记忆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等沈骁写出这四个字的时候,琳琅觉得这人能改良农具怕不是偶然了。 他当真是个聪明人,简直称得上是过目不忘了。 只是“康诰”这两个字沈骁并未练习,所以笔画的部分稍微有一点错处。但他的名字练过一次后倒是记的分毫不差。 琳琅指出了错字,便让沈骁再写一遍,然后果真是没有再错过了。 她不由心生感慨:沈骁生在这样的时代,真的可惜了。 1 即使他是亡国的俘虏,是花二十文买下的奴,她也想对他更公平些。 “以后不用叫我主子了。”琳琅看着外面的雨势逐渐减弱,“你跟宅里的人一样,都叫我小姐吧。” 沈骁恭敬的冲琳琅作揖:“是,小姐。” 他已认定她是自己的主子,即使叫了小姐,她依旧是他心里的主子。 琳琅看了看外面的雨终于开始慢慢停了,便结账准备回陆宅。 她一路上与沈骁闲聊。虽聊的都是些有的没的,却感觉不错。 她一路上其实都想问他一句:沈骁你想不想学认字? 可后面想了想,沈骁虽记X好,但也未必想学。他就是不学认字,在陆宅粗使也是能活下去的,她又何必因为可惜而非要g涉他的人生? 最后直到入了宅,琳琅都是一路纠结,终究还是把话噎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