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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从不吃亏的主儿,不回他一礼,怎么肯轻易罢休。 前几天张瑾见的那个“秃头胖肚”的男人,就是和肖楚有关联的人,包括今天过来的人也是肖家本家人。所以戴晓水跟程锦英说那人是张瑾很重要的客人,也不算糊弄他。 虽然戴家在B市也有买卖生意,但各行有各行规矩,他们既然在B市“开业”,就得入乡随俗,强龙不压地头蛇,地盘费怎么说还是要给的。 肖楚乘势一要就要三千万,这阵子有得和他拉扯了。 戴晓水往沙发靠背上一倚,看到裙子上沾了片玫瑰花瓣,想是刚才落下的,她捻起来放在鼻尖下嗅嗅:“小少爷的花连着送了有几天了,我还没跟你细问过他呢。” 戴晓水说:“你向来不搭理这种人的,但现在人家又误会你是女人,又误会你是哑巴,你也任由他胡来……你认识他?” “以前认识的人。”张瑾承认,“是小时候的事了。” “你17岁才回的国,那就是在你回国之前认识的,美国?”戴晓水点了两支雪茄,一支递给张瑾。 “嗯。”雪茄燃着的烟草香里挟杂着清醇的蜂蜜味,不过张瑾不太抽得惯。 拿烟的右手无名指指根处有一块黑色刺青,纹着JIN三个英文字母。 刺青是为了遮盖手指上的那道四公分长的疤纹的。 戴晓水:“那你们是久别重逢了。” 久别重逢? 算是吧。 虽然这场久别重逢并不在他的意料之中。 张瑾盯着无名指上的刺青,皱了下眉。